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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深入推进文明创建工作

来源:昭通市人大 发布时间:2021-10-22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通过健全机制、强化保障、精心组织,不断改进文明创建的途径和方式方法,把机关文明单位创建与昭通市中心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紧密结合,坚持同心同向同力,推进共建共创共享,精准发力、久久为功,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抓好文明创建工作,展现新时代人大新担当新作为。
建立机制,文明创建有制度保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机制,整合现有资源,与驻地街道、社区开展共驻共建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头下沉社区督促指导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查问题、补短板、解难题;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深入街区开展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深入社区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法治宣传教育志愿服务等活动,让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文明创建工作融入群众、融入基层、融入全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大格局,实现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大目标。
抓实任务,文明创建有品质保障。及时成立昭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领导小组和各专项工作专班,形成上下一盘棋、齐抓共管、齐头并进的工作格局,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带动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对标对表,对照文明单位创建的工作任务,全面细化推进措施,以小我融入大我,让机关文明单位创建成为助推昭通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一个靓丽的“闪光点”。同时,结合人大职能职责,积极推进文明行为立法工作,服务和融入全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大格局,展现新时代人大新担当新作为。截至目前,《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昭通市城市河道管理条例》已颁布施行,《昭通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昭通市乡村清洁条例》立法稳步有序推进。
营造氛围,文明创建有文化保障。为进一步巩固文明创建成果,提升文明创建质量,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城市、单位先进经验和做法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的文明创建知识的培训提升,利用“昭通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期刊开辟专栏,加大宣传力度,在机关内部营造文明创建的良好氛围。同时,结合人大工作特点,采取重心下移,利用视察调研、志愿服务活动、法治宣传教育等充分调动文明创建和市民群众参与文明创建的积极性,带动资源共享、文明共建,进一步营造人人关心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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